國家標準《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》(GB 6944-2012)規(guī)定了危險貨物分類、危險貨物危險性的先后順序以及危險貨物編號,《危險貨物品名表》(GB 12268-2012)規(guī)定了危險貨物品名表的一般要求、結構,列明了每種危險貨物的聯(lián)合國編號、名稱和說明、英文名稱、類別或項別、次要危險性、包裝類別、特殊規(guī)定等。
按照危險貨物具有的危險性或者主要危險性將危險貨物分為爆炸品、氣體、易燃液體、易燃固體和易于自燃的物質及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、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物質、毒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、放射性物質、腐蝕性物質、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等9個類別。其中,第1類、第2類、第4類、第5類和第6類再細分成項別。具體如下:
一般情況下,可以通過《危險貨物品名表》(GB 12268-2012)確認危險貨物。但由于危險貨物種類繁多,涉及多個部門監(jiān)督管理且管理依據(jù)不盡相同,有的還需要依據(jù)有關法律、行政規(guī)定或者有關部門公布的結果,判定是否為危險貨物,是否可以用危險品運輸服務。
表1-1危險貨物品名表式樣(2012年版)
注:國家標準《危險貨物品名表》(GB12268-2012)收錄了3400多種危險貨物。每一種危險貨物的品名表分為7欄,具體包括聯(lián)合國編號、名稱和說明、英文名稱、類別或項別、次要危險性、包裝類別及特殊規(guī)定等信息。每一欄代表的含義如下:
第1欄“編號”聯(lián)合國編號,是根據(jù)聯(lián)合國分類制度給危險貨物劃定的系列編號,具體是指由聯(lián)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專家委員會編制的四位阿拉伯數(shù)字編號,用于識別一種物質或者一類特定物質或者物品。
第2欄“名稱和說明”危險貨物的中文正式名稱,用黑體字(加上構成名稱一部分數(shù)字希臘字母、“另”、“特”、間、正、鄰、對等)表示;也可附加中文說明,用宋體字表示(其中“%”符號代表:(1)如果是固體或液體混合物以及溶液和用液體濕潤的固體,為根據(jù)混合物、溶液或濕潤固體的總質量計算的質量分數(shù),單位為10~²;(2)如果是壓縮氣體混合物,按壓力裝載時,用占氣體混合物總體積的體積分數(shù)表示,單位為10²;或按質量裝載時,用占混合物總質量的質量分數(shù)表示,單位為10?²;(3)如果是液化氣體混合物和加壓溶解的氣體,用占混合物總質量的質量分數(shù)表示,單位為10?²)。
第3欄“英文名稱”危險貨物的英文正式名稱,用大寫字母表示;附加說明用小寫字母表示。
第4欄“類別或項別”危險貨物的主要危險性,按照國家標準《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》(GB 6944-2012)確定;其中第1類危險貨物還包括其所屬的配裝組,危險貨物的類別或者項別以及爆炸品配裝組劃分按照國家標準《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》(GB 6944-2012)確定。
第5欄“次要危險性”除危險貨物的主要危險性以外的其他危險性的類別和項別,按照國家標準《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》(GB 6944-2012)確定。
第6欄“包裝類別”按照聯(lián)合國包裝類別給危險貨物劃定的類別號碼,具體的危險貨物包裝類別,除了第1類、第2類、第7類、5.2項和6.2項物質,以及4.1項自反應物質以外的物質,根據(jù)其危險程度,劃分為三個包裝類別:I類包裝:具有高度危險性的物質;Ⅱ類包裝:具有中等危險性的物質;Ⅲ類包裝:具有輕度危險性的物質。
第7欄“特殊規(guī)定”與物品或物質有關的任何特殊規(guī)定,其適用于允許用于特定物質或物品的所有包裝類別。
注:《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》(2019年11月10日交通運輸部、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、專業(yè)管理部、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2019年第29號)
第二十條例外數(shù)量、有限數(shù)量危險貨物包件可以與其他危險貨物、普通貨物混合裝載,但有限數(shù)量危險貨物包件不得與爆炸品混合裝載。
第二十一條運輸車輛載運例外數(shù)量危險貨物包件數(shù)不超過1000個或者有限數(shù)量危險貨物總質量(含包裝)不超過8000千克的,可以按照普通貨物運輸。
第七十八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:
(二)例外數(shù)量危險貨物,是指列入《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(guī)則》(JT/T 617),通過包裝、包件測試、單證等特別要求,消除或者降低其危險品運輸危險性并免除相關運輸條件的危險貨物。
(三)有限數(shù)量危險貨物,是指列入《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(guī)則》(JT/T 617),通過數(shù)量限制、包裝、標記等特別要求,消除或者降低其危險品運輸危險性并免除相關運輸條件的危險貨物。
三、常見危險貨物危險性及適用車型
以下表格匯總了常見的九類危險貨物危險性及對應的運輸車型,對于未注明適用運輸車輛類型的,國家法規(guī)鼓勵使用罐式或廂式危險品運輸車輛。